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18-07-06

徵才機關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戶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酌列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18-07-04~2018-07-06
資格條件 一、具有戶政職系戶籍員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須熟諳電腦操作,並能配合機關需求職務輪調。已通過英檢或具備相當英語能力者尤佳。
三、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考;若有上開情事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 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若有公務員懲戒法第12條至第15條移送懲戒者,請於履歷表首頁右上角敘明,若註記不實而影響陞遷作業或當事人權益者,由當事人自行負責,如經錄取陞任者,本所得撤銷其錄取資格。
工作項目 辦理戶政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北港戶政事務所(含水林、口湖辦公室)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檢具以下資料(以A4規格紙張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等影本(請本人於影本右上角親自簽章),於107年07月06日前送本所兼任人事人員 邱小姐(郵寄方式者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及逾期送件者均不受理;任用與否均不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需要另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
二、其他補充說明:
(一)本項甄選正取人員1名,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依序遞補。
(二)增列備取名額2員,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
(三)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雲林縣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三、聯絡人:課員邱瀅錦。電話:05-7833441。
地 址:65146雲林縣北港鎮慶華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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