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徵求 科長~2018-05-31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秘書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9職等
職稱 科長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05-22~2018-05-31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以上,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且擔任9職等主管2年以上經驗。
(二)通過全民英語能力檢定中高級以上測驗,或其他經教育部認可之同等級檢定考試。
(三)具國內外大學以上外語、外交、政治、國際關係等相關系所、學院碩士學位。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六)具國際事務、政策交流、外賓接待、國際會議或活動參與及籌辦等實務經驗且外語流利者。
工作項目 (一)綜理本市國際交流暨城市行銷事務、外賓接待、參與及籌辦國際會議或活動等業務。
(二)審核文稿表報與依規定決行案件之判發。
(三)所屬人員工作分配與督導考核。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檢附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詳細填寫完整【含自傳】並填貼照片,註明辦公室電話及夜間聯絡電話,勿使用簡歷表)。
2、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現職派令影本。
4、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6、通過英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影本。
(二)以上證件請於107年5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逕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4樓臺中市政府秘書處人事室收,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科長職缺」。
(三)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談,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利寄還)。
(四)除正取名額外,視情況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正取人員將由本處主動通知並辦理相關事宜;未獲錄取人員,恕不通知,所報資料亦不退還,如需返還書面資料者,請附足夠郵資之回郵信封俾利甄選完畢後郵寄。
(六)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消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七)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11077黃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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