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管理師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09-11~2017-09-30 |
資格條件 | (一)應考資格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二)錄取名額:聘用管理師1名,專業能力要求如下: 1、Linux及Windows作業系統之伺服主機管理維護、指令操作及問題排除。 2、本局網路設備之管理維護、指令操作及問題排除。 3、資訊設備資源(CPU、RAM、儲存空間、網路)之整體規劃、分配、分析、改善及效能提升。 4、資訊機房整體維運管理。 5、網路及作業系統之資安管理及事件處理。 6、具相關工作經驗4年以上。 (三)考試科目及各科比率 1.書審成績占總分百分之四十。 2.面試成績占總分百分之六十。 (四)計分方式 1.書審及面試滿分各為100分,及格分數各為70分,總成績按比率加總計算,任單科不及格則不予進用。 2.各職別缺額依總成績,由高至低依序進用。 3.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晉用,面試成績再相同,取書審成績高者晉用。 (五)候用 1.候用期間:自候用名冊發布日起算1年。 2.候用進用:視本局缺額情形,得依候用名冊序列(由高至低)順序進用。 (六)聘用期間為通知到職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止,聘用期滿,本局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繼續聘用。錄取人員若無法勝任第二點專業能力要求,本局得依聘用契約書第六條解聘。 (七)其他 1.書審及格者,通知面試;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及通知。 2.個資聲明:本局因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處理及利用,當事人並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行使相關權利。另本案所蒐集之個人資料,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於本局完成徵才程序後銷毀,列冊候用者,於候用期滿銷毀。 |
工作項目 | 1、Linux及Windows作業系統之伺服主機管理維護、指令操作及問題排除。 2、本局網路設備之管理維護、指令操作及問題排除。 3、資訊設備資源(CPU、RAM、儲存空間、網路)之整體規劃、分配、分析、改善及效能提升。 4、資訊機房整體維運管理。 5、網路及作業系統之資安管理及事件處理。 |
工作地址 |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刑事資訊科(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553巷5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書面審查資料 1.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影本。 2.自傳、學歷、工作經歷、證照、資訊專業能力證明及其他有利書審資料(如推薦函、參與專案等,至多3項,無則免繳)。 3.依報考職別之專業能力要求,逐項提供作品、實績或其他佐證資料證明資格能力相符。 (二)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6年9月30日17時30分止,親自、委託或郵寄報名至前述工作地點(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註明「應徵職別」及白天聯絡電話。每人限報名1項職別,書審資料須一併繳交,截止日後不得補件。 (三)本局聯絡方式:02-27671642#5047,余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