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政財部所屬國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七、八、十一職等 |
職稱 | 中級辦事員、高級辦事員、中級專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預計錄取10名(另列備取3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7-10-26~2017-11-15 |
資格條件 | 1.十一職等(投資類,正取1名):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含)以上畢業證書。金融、保險業10年以上國內外投資研究或投資交易經驗,並曾擔任5年以上投資部門主管職務。曾在公民營金融、保險事業機構任相當財政部所屬金融保險事業機構第10職等職位(相當於月薪新臺幣64,000元以上,或年薪新臺幣900,000元以上)工作3年以上。其他資格條件請詳見簡章內容。 2.八職等(投資類,正取2名):國內外大學 (或學院)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士學位 (含)以上畢業證書。金融、保險業4年以上國內外投資研究或投資交易經驗。其他資格條件請詳見簡章內容。 3.七職等(財務類,正取2名):取得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之商學、數學、經濟、會計等相關學系學士學位(含)以上畢業證書。金融、保險業或會計師事務所2年以上工作經驗。其他資格條件請詳見簡章內容。 4.七職等(壽險管理類,正取4名):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已取得學位證書。總工作年資達3年。其他資格條件請詳見簡章內容。 5.七職等(法務類,正取1名):國內大學(或學院)以上法律學系(所)畢業,且已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證書。總工作年資達4年且具金融保險機構法務/法令遵循/洗錢防制等相關工作經驗合計達2年以上。其他資格條件請詳見簡章內容。 6.測驗共分為第一試(筆試)及第二試(口試),各類別筆試測驗科目出題範圍如下: (1)投資類十一職等:外匯避險操作、金融商品交易實務。 (2)投資類八職等:金融市場、投資實務。 (3)財務類:財務管理及貨幣銀行學、會計學(IFRS)。 (4)壽險管理類:保險學理論、人壽保險實務。 (5)法務類:民法及保險法、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工作項目 | 投資、財務、壽險管理、法務相關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總公司(臺北市敦化南路2段69號2至8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案為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6年度第二次新進人員甄試案,報名期間:106年11月3日起至106年11月15日止),應徵者可於106年11月3日起至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http://service.tabf.org.tw/Exam/」查詢甄試簡章內容(甄試內容以簡章公告為準)。 2、本甄試試務工作委託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地址:100臺北市羅斯福路三段62號;電話:(02)33653737;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