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四等250薪點(新臺幣32,425元)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07~2023-01-11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者。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辦公室作業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並能依業務需要接受工作指派。 三、具公文寫作能力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綜合性行政業務。 二、協助辦理財產管理等庶務性工作。 三、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自112年1月7日(星期六)起至112年1月11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將應備表件逕寄435臺中市梧棲區大觀路6號,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港分處人事室收(信封務必註明姓名、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逾期視同未報名。並將【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切結書與自傳】電子檔E-mail至本分處人事室daphne@epza.gov.tw,電子郵件主旨請註明「姓名」及「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2.上開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切結書與自傳請至本分處網頁(網址:https://www.epza.gov.tw/harbor/index.aspx)/新聞與公告/就業資訊」自行下載列印。 3.應備表件(影本)請以A4直式規格紙張印製,並依序裝訂如下: (1)本分處約僱職務代理人甄選報名表 (2)最高學歷證件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4)切結書及個人自傳 (5)其他與工作項目相關證件(無者免附) 4.全部報名表件,概不退還;報名所繳各項證明文件,如有偽、變造情事者,經查明後撤銷參加甄選或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擇優參加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本分處將逕以電話通知,無須參加面試。 6.面試日期:暫訂112年2月2日(星期四)上午9時30分,面試相關訊息將於112年2月1日上午10時公告本分處網站,不另行通知,請自行上網查閱。 錄取及僱用: 1.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2.甄選結果暫訂於112年2月8日(視作業進度調整公告時間)於本分處網站公告,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 3.僱用期間:自簽約報到日起至本職缺112年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錄取人員受僱時應簽訂契約,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2,425元(勞健保等依相關規定自付額部分需按月扣繳);如遇行政院通案調整薪點折合率,逕以最新規定計之。 5.僱用期間應遵守工作指派,如因工作不力、違背規定,立即解僱;另僱用原因消滅、經費短絀、業務精簡或所占職缺經上級機關另為其他處分或遇法令、政策修訂致無法進用時,不得異議及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7.聯絡人:04-26581215#681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