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徵求 股長~2023-02-07

徵才機關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八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8~2023-02-07
資格條件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合格實授3年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工作項目 1.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工廠登記(含未登記工廠)暨相關管理業務
2.未登記工廠及特定行業稽查及取締業務
3.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動產擔保交易登記、商品標示業務
4.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洪專員,電話06-6354648
工作地址 台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永華市政中心)
聯絡E-Mail ireneli@mail.taina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一筆銓審函、最近一筆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等。應徵者請統一於112年2月7日前至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進行面試,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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