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3-02-03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3等220薪點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1-19~2023-02-03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具電腦文書處理應用能力。
2. 具公文撰寫能力。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或迴避任用情事者。
4. 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員且有從事公務統計、會計相關工作經驗者佳(有則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遴用方式:
1. 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選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工作項目 辦理本局所屬二級機關公務統計相關作業及各項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另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1段500號
聯絡E-Mail chang137@tc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本甄選一律採通信報名,請檢附履歷表(如附件,詳細填寫並黏貼照片、 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及簡要自傳,上述資料未備齊者,不予受理。
2. 上述資料請於112年2月3日下午5時前郵寄履歷資料至427003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00號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統計室(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於信封加註「應徵約僱人員」)。
3. 所送相關資料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 報名人員所檢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撒銷錄取資格。
5. 如對本公告內容尚有疑義,請於上班時間洽詢本局統計室張先生,
電話:(04)2327-0813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00至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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