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2-01~2023-02-06 |
資格條件 | 1. 國中以上畢業(肄業亦可)。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3. 身體健康,品性端正,主動積極,無不良紀錄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鄉公園環境清潔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新竹縣新豐鄉新市路93號) |
聯絡E-Mail | 10013854@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其他請詳閱附件(徵才表單),意者請檢附履歷表(正本)、最高學歷、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影本各1份,請於112年2月6日前郵寄至新竹縣新豐鄉重興村新市路93號公用事業管理所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退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公用所臨時員職務,聯絡電話:03-5591116轉351,聯絡人:公用所許所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