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東縣議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5-臺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2-03-29~2022-04-06 |
資格條件 | 具備下列所列資格條件者: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1年以上經驗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及第10款之一、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項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辦理議事綜合行政及臨時交辦之業務等 |
工作地址 | 台東市中興路2段727號 |
聯絡E-Mail | tcca040@taitung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表格請至本會人事服務網站下載 https://www.taitungcc.gov.tw 可由搜尋區塊搜尋):(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5.切結書。 (二) 採線上投遞履歷,說明如下: 1.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 2. 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三) 1. 本次職缺甄選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2.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另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影本概不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