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佐理員 |
職系 |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3-25~2022-03-3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專科以上學校商學院或管理學院相關系所畢業者;或曾於政府機關代理主計職務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3.具備基本行政、電腦office及相關基本操作能力者。 |
工作項目 | 1.編製單位預算、追加減預算及辦理預算分配。 2.編製審議意見辦理情形及預算調查表。 3.辦理預算保留及動支預備金。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中正路439號8樓 |
聯絡E-Mail | bn_414@mail.taipe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填寫報名表及切結書(依本所格式填註),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 111年3月31日(星期四)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439號8樓會計室)或電子郵件傳送至(bn_414@mail.taipei.gov.tw)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會計室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2.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會計室約僱佐理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3.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4.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5.僱用時間:約自通知報到日起至原職人員請假期滿前1日止(約111年10月上旬)。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6.僱用薪點:280薪點(36,316元) 註:請務必填寫報名表及切結書寄送bn_414@mail.taipei.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