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徵求 課員~2022-09-29

徵才機關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2-09-26~2022-09-29
資格條件 (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消極資格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二)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現敘委任第5職等合格實授且具薦任任用資格者或現敘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合格實授,並符合綜合行政職系(或同職組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公務人員。
(三)需具法制實務經驗,如兼具資訊專長尤佳。
(四)報名人員目前如為留職停薪狀態,若經錄取,應於本所辦理商調作業前,提出復職證明文件,否則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應徵者不得異議。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法制、研考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公所(83062高雄市鳳山區經武路30號)
聯絡E-Mail hsieh363@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本職缺應徵作業皆採線上報名,所附資件須註記「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掃描檔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一)請上傳下列1至9項文件資料(不含履歷表) ,未完整上傳資件者,恕不受理報名,亦不另行通知補件。
1.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fsdo.kcg.gov.tw)/徵才公告下載「111年課員職缺甄選報名表」,完整填妥個人基本資料及學經歷等,並於報名表下方親自簽名。
2.現職派令(完整的頁數,不可缺頁)。
3.現職銓審函(完整的頁數,不可缺頁)。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官等訓練合格證書。(無則免附)
7.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108年至110年考績通知書,如有缺考績時,請順延往前推算檢附)
8.語言能力檢定、採購證照、專業技術證照、學分證明(有經銓敘部專長認定者)、留職停薪、資訊專長相關證明。(無則免附)
9.法制實務經驗證明。
(二)請於徵才系統「勾選」本職缺啟用現職應徵人員調閱簡歷功能,以利本機關取得應徵者個人完整履歷資料(自傳不可空白)。
(三)其他事項:
1.經初審符合報名資格人員,視學歷、經歷擇優適者通知面試,面試時間以電子郵件通知。甄選錄取者(如為府外人員,依權責規定需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後始行生效),本所將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相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事宜。初審不符合者及未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如應徵者均不適合時,本職務得予從缺。
2.報名者所檢附之資件,如有偽照、變更、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有涉及刑事責任,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3.本甄選案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人事室聯絡電話:07-7422111分機363解小姐。
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秘書室陳視導:07-7422111分機220。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