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技藝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2-03-16~2022-03-24 |
資格條件 | (一)具技藝職系委任第5職等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三)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商業類科公文收發、採購、核銷及檢定等業務。 (二)辦理實習處各項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
聯絡E-Mail | p318@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操作說明請參考https://reurl.cc/kLEqpd)。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1年3月24日(星期四)前登入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包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時應將下列資料(若檢附影本請於文件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A4格式)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不超過 10M):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現職派令。 3.最近1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符合技藝職系任用資格之審定函)。 4.最近5年(106年至110年)考績通知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身心障礙者或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兵役證明、外語能力證明、其他專長證件 (無免附)。 (三)報名人員須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111 年度第 1次職員甄選基本資料表」e-mail至p318@hlc.edu.tw,未傳送視同證件不齊。 (四)本職缺擇優備取2名(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試人員均無適合者,得予從缺)。 (五)甄選時間、地點及方式: 甄選時間:1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上午09:00起面試(報考人員請於上午8時40分前攜帶身分證至人事室報到) 地 點:本校行政大樓2樓會議室 方 式:經書面審查合格者通知面試,資格條件不符及面試後未獲錄者,恕不通知。 (六)甄選簡章請至本校官網查閱(https://www.hla.hlc.edu.tw),聯絡電話03-8312318林小姐或丁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