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徵求 股長~2022-11-19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建設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股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11-15~2022-11-19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者。
2.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協助綜理科業務及核稿
2.年度預算彙整編列、中長程計畫、工作報告
3.議會(審計處、地政局)等對外單位窗口
4.標案系統彙辦進度管控
5.歷年預付費用尚未核銷結清案件總清查
6.綜理全市容積移轉(調派)捐贈事宜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5樓(用地科)
聯絡E-Mail 0520hjh@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先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 Data)」完成登打「簡要自述」,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完整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上傳資料建議包含現職及歷任職務派令、現職及歷次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通過全民英檢分級檢定測驗或相當測驗合格證書或成績單影本(無則免附)等。
(二)非現職人員請採下列方式擇一投件(※參加甄選之非現職人員,須俟報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同意自行遴用後始為確定錄取。):
1、曾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在職時曾以自然人憑證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https://ecpa.dgpa.gov.tw/)者,得依照現職人員應徵方式,以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報名。
2、或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300字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含原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裝訂,於111年11月19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427215臺中市潭子區豐興路一段512號5樓」臺中市養護工程處人事室陳小姐收(聯絡電話:(04)2228-9111#39552),並請於信封袋上註明應徵職務。
(三)各職缺除依需求名額錄取正取人員外,得視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至多2名,並以遞補與本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應徵人員均未達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四)其他:
1、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本局將擇期舉行面試(屆時另請準備個人簡歷3份),時間另行通知,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
2、 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報名;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面試及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者,銷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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