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工業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01~2022-09-10 |
資格條件 |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工業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 3.具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 |
工作項目 | 1. 機具、設備、場地之維護及採購等相關事項。 2. 技能檢定、師生協調等職訓相關事項。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地址:高雄市大寮區捷西路300號) |
聯絡E-Mail | dasreich@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亦請將國民身分證、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其他相關證件(如英檢相關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相關資料加註「本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章,依序掃描合併1個pdf檔後上傳(自傳請勿空白)。 1.徵才期間:自111年09月01日起至111年09月10日止。 2.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中心得擇優通知面試。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面試錄取人員由本中心主動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4.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聯絡人:人事室倪先生、 電話:07-7330823分機66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