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9-16~2022-09-30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院校以上(含)畢業(持國外學歷需經相關機關驗證)。二、現職人員具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無限制調任者。三、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Microsoft Office等)。 四、積極、負責盡職且具服務熱忱。五、能配合業務加班。六、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不得任用及迴避任用之情事。七、具汽車駕照且能自行駕駛實際上路者。八、如通過英語檢定,請檢附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觀光建設工程案件及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E-Mail | mei589@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人事室林小姐、觀光技術科蔡技正 06-6322231轉5179、5050 二、意者請於111年9月30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 並上傳: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書、3.最近1筆派令、4.最近1筆銓敘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 三、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四、合則約談(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及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不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五、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