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查察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23~2023-03-03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者,如為勞工系、社工系、法律系相關科系尤佳。 2、具備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 3、須具有普通重型機車駕照者,若同時具備普通小型車駕照者尤佳。 4、為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5、具備獨立作業能力及word、excel、powerpoint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 1、查察新北市轄區內雇主聘僱移工之情形。 2、協助查察非法工作之外國人相關業務,依民眾檢舉,會同移民署及警政機關執行外勤查察工作。 3、查察違反就業服務法之仲介公司。 4、承辦違反就業服務法之行政處分、訴願、訴訟及入國通報案件。 5、執行就業安定基金補助款計畫。 6、防疫宣導、諮詢及支援事項。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7樓) |
聯絡E-Mail | ah0184@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手續: 一、報名期限:自112年02月23日起至112年03月03日止,逾期或應備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頁面(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uid=33)下方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維護「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含自傳),免附照片。 2、同時上傳下列應備證件電子檔至履歷表內的證照資格/作品附件欄,(請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檔案大小不可超過10M,): (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為外國學歷,請再檢附外交部驗證證明、修業期間入出國紀錄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普通重型機車駕車影本。 (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例如:在職證明書、離職證明書、服務證明書。 (5)語文檢定或其他證照影本。(無則免附) (6)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3、確認履歷資料(含自傳)及附件檔資料都正確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確定應徵,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完成報名手續。 甄 試: 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就書面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次甄選擇優正取名額1人,並擇優備取候補人員2人,候補人員於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於候補期間離職,或有業務等級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時依序遞補,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案核定之翌日起算。 2、甄選錄取者,由本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經面試結果,認面試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3、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備 註: 1、本職務為勞動部全額補助僱用之臨時人員,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將視考核成績予以續僱。 2、薪資說明:僱用薪資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僱用資 格條件一覽表「業務督導員」規定,現按月支給第1階281薪點,新臺幣 36,445元。 3、本公開甄選訊息未盡事宜,依現行有關法令之規定。 4、如對工作內容有疑義,請洽陳股長(電話02-29603456分機6475)。 聯絡人:李小姐 / 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644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