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徵求 課員~2022-04-11

徵才機關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2-04-07~2022-04-11
資格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及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所列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依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第6條或第7條辦理,非以公務人員為限。
3.法律、政治、新聞、傳播、社會科學等相關科系背景;此職缺為首長辦公室幕僚,俱幕僚經驗佳、文筆流暢、學習能力強、語言能力、接地氣。
工作項目 辦理經建行政、機要業務及臨時指派業務。
工作地址 屏東縣枋寮鄉公所(屏東縣枋寮鄉(村)德興路36號)。
聯絡E-Mail a660018@oa2.pth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係預估職缺。
二.非以公務員為限,若無曾任公職,檢附: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2吋照片1張(含自傳、簽章)。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相關服務經歷證明。
三.現職人員意者請於111年04月11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應徵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所調閱,或以電子履歷表(word檔)併證明文件(含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銓敘證明文件、最近五年考績證明等各項相關資料掃瞄檔),寄至電子信箱帳號a660018@oa2.pthg.gov.tw,(請寄「掃描電子檔」,勿直接翻拍),逾期或格式不符、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或以紙本方式逐項檢附下列證件:
(一)公務人員履歷表,並貼2吋照片1張(含自傳、簽章)。
(二)考試及格證書。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現職派令。
(五)符合甄選職系之銓敘審定函。
(六)現職銓敘審定函。
(七)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等各項相關資料(請依續裝訂)於111年04月11日前以掛號郵寄至本所人事室黃主任收(封面請註明應徵機要職課員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甄審方式:資歷審查,必要時須經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談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貼足郵資之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逕予從缺。
四.本次公開甄選,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為限。
連絡電話:08-8782012轉21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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