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3-03-15~2023-03-22 |
資格條件 | 保育(生輔)員任用資格條件: 一、臨時保育人員應符合 第6條保育人員所訂資格條件之一:1.專科以上學校幼兒教育、幼兒保育、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各類教師教育學程、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保育人員專業訓練。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保育人員3年以上者。二、助理保育人員應符合第7條所助理保育人員訂資格條件之一: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 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前條第一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保育人員專業訓練。3.具有3年以上社會福利機構照工作經驗者。三、生活輔導人員應符合第8條所訂生活輔導人員資格條件之一:1.專科以上學校家政、護理、兒童及少年福利、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教育、特殊教育、犯罪防治、社會福利、性別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2.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各類教師教育學程、前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3.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擔任助理生活輔導人員三年以上者。四、助理生活輔導人員應符合第9條所訂助理生活輔導人員資格條件之一: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者。 2.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下列結業證書之一者:前條第一款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生活輔導人員專業訓練。3.具有三年以上社會福利機構照顧工作經驗者。 待遇:臨時保育(生輔)員 36,316元 /月 、 助理保育(生輔)員 32,165元/月。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一、兒童及少年之生活照顧與輔導、社會適應訓練、行為輔導、課業指導、就學事項、才藝督導、安全防護、自立方案、活動參與及競賽、與校師會談與各項行政作業等。輪值夜班, 照顧兒少生活起居, 書寫各項工作紀錄及生活輔導方案等文書工作。參與業務在職訓練及 兒少個案與保育工作會議。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二、 推動 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精進及擴充兒少家外安置-短型住宿型治療方案」進行安置少女生活適應支持與生活照顧 提供身心治療或學習需求 連結 多元支持 專業治療團隊協助等參與方案課程訓練及團體討論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服務時間:適用勞動基準法84條之1任用,依每月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總工時排班,並採日/夜班輪值班表上班 (含日班/夜班/節慶/假日)。 |
工作地址 | 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 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
聯絡E-Mail | sapgma06@sr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願者,請備(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含近三個月內照片、自傳、簽名與日期)正本1份(二)學歷證明書(含學程證明書)等正本1份(三)專業證照影本(無則免附)(四)保育員或生輔人員專業訓練證明書影本1份(無則免附),於112年3月22日前親送或郵遞(郵戳為憑)。受理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南區兒童之家,地址:高雄市楠梓區楠梓路416號, 連絡電話:保育科(07-3514645轉1206)。合者面試(另行通知),不合者,不通知不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