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徵求 技士(預估缺,預計112年6月出缺)~2023-03-08

徵才機關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預估缺,預計112年6月出缺)
職系 化學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人;備取至多2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3-02~2023-03-08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專)院校以上理工相關科系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並具化學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現職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或其他依法令限制任用資格或不得轉調之情形。
工作項目 商品市場檢查及調查之商品市場監督相關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民族路109巷14號
聯絡E-Mail yener.chen@bsm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2年3月8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同意授權本分局調閱完整履歷資料。
二、逾期報名、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經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
三、本案承辦人連絡電話03-5427-011轉672陳小姐。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2年6月出缺。本分局得視甄選情形擇優任用,並得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人,於有適當職務出缺時考量進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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