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15~2025-07-21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2.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無限制轉調情形。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1. 環教輔導團年度工作計畫相關業務。(30%) 2. 配合各局處辦理環教業務。(20%) 3. 河川教育中心及綠苑業務。(20%) 4. 綠色學校及樹木保護業務。(15%) 5. 暑期永續育樂營相關業務。(10%)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5%) |
工作地址 | 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
聯絡E-Mail | ting0812@ms.ty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投件,說明如下: (一) 對本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21日前,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 撰寫【簡要自述】,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應徵職缺,並上傳以下資料(請依序掃描於同一個PDF檔案,資料未上傳齊全者,視同資格不符):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未達5年者請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6.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等相關資料(無者免附)。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 本案職缺為預估缺,預計自114年8月25日起出缺。 (四) 正取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 月為限;該期間有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予以遞補。 (五) 聯絡電話: 03-3322101分機7573人事室彭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