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財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25~2025-09-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等文書處理作業能力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各款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公用財產管理之轄區性公文處理業務。 2.督導各機關辦理財產盤點率並進行控管。 3.彙整市有土地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列管案。 4.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 |
聯絡E-Mail | AI3058@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手續:請檢具下列文件於114年9月8日內郵寄至22024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5樓財政局人事室涂小姐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8246,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均不受理),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1)新北市政府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需含自傳,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經歷及專業訓練、證照等證明文件影本(如無則免提供)。 2.甄試:初審合格者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約聘僱與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本項甄試由本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遴選,經錄取者由本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未獲擇優通知面試或面試結果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備取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備取人員於備取有效期間內如有其他等級相當、性質相近職務出缺,得依備取順位依序遞補。 5.報名資料恕不寄還,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須檢還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否則將由本局逕予銷毀。 6.薪資標準:月薪31,449元(須另扣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