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三重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280點(新台幣36,316元) |
職稱 | 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另得列候補2名,候用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4-24~2023-04-27 |
資格條件 |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之不得任用情事者及公務員服務法第13、14條情事者。 3、熟悉office套裝軟體,個性開朗、負責盡職、作事細心、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具地政、測量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本職缺係本所技士兵役留職停薪期間僱用之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之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8月中旬),經通知錄取本職缺者,應自通知之次日起7日內到職,逾期視同放棄。 |
工作地址 | 241207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1段11號8-9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於112年4月27日(星期四)前將下列資料按順序掃描,並以電子郵件寄至AM7646@ntpc.gov.tw信箱或親自送達,報名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 (1)本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身心障礙手冊(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最高學歷證件 (如係以國外學歷應徵者,應繳交畢業證書正本及經中華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證明之影印本、中文譯本)。 (5)經歷證明或專長文件,如有地政業務相關經驗證明及專長證照尤佳(無則免附)。 (6)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7)上述項目資料影本均需於空白處加註「與正本相符」並於字旁蓋私章或親筆簽名,若有疏漏或不實,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2.報名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sanchong.land.ntpc.gov.tw/業務專區/各項書表下載/其他各項書表/【03】其他各項書表類/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下載利用。 3.應徵者由本所先行書面審查,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餘恕不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相關證件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另為配合新北市臉部平權運動,應徵者於上開系統投遞職缺時,得不檢附(上傳)照片。 4.聯絡人:曾小姐(02)2983-64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