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約聘6等376薪點折合新臺幣48,767元 |
職稱 | 聘用獸醫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候補1人(候補期間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17~2023-07-27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且領有獸醫師證書。 |
工作項目 | (一)動物醫療設備保養、維修與藥品、試劑、疫苗、耗材等採購與管理工作。 (二)動物管制藥品管理及執照申請相關業務。 (三)動物醫療環境及設施維護管理。 (四)動物舍巡查、醫護與管理。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潭美街852號及安美街191號(臺北市動物之家) |
聯絡E-Mail | e14693@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月薪376薪點,折合新臺幣48,767元,尚需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費用。 (二)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先予試用3個月,經試用考核及格續聘至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工作日,試用成績不合格即予解聘,另聘用期限結束或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請有意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綠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