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任助理(水產養殖系)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4~2025-05-02 |
資格條件 | 一、職缺:專任助理 二、名額:擇優正取1人,並得擇優備取1-2人。 三、資格條件: (一) 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學歷以上學歷(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二) Word文書處理、Excel各類統計報表。 (三) 具備服務熱忱、態度親切、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具抗壓性與判斷能力、能獨立作業與敬業精神。 (四) 對水產養殖有興趣或具養殖經驗者佳。 (五) 需具備汽車駕者。 (六)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1年至4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2款之情事。 6.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第6項第3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1年至4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七) 如為大陸地區人民,應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在臺設籍滿10年以上之規定。 |
工作項目 | 四、聘用期限:自錄取工作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依據計畫需求及考核結果決定是否於計畫執行期間繼續聘任。 五、工作內容: (一) 協助產學合作案之漁民輔導及資料整理、報告整合。 (二) 教育訓練等活動規劃。 (三) 辦理各項計畫相關業務。 (四) 須配合業務赴雲林縣產業輔導,洽公時則需赴建工、燕巢、第一與旗津校區。 (五) 其他交辦事項。 六、工作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惟視需要配合加班並擇期補休。 |
工作地址 | 七、工作地址:本校建工校區(高雄市三民區建工路415號)、燕巢校區(高雄市燕巢區深中路58號)、第一校區(高雄市燕巢區大學路1號)、楠梓校區(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旗津校區(高雄市旗津區中洲三路482號)。如獲錄取應於學校指定之上班地點刷上下班卡,基於業務需要或職務調整得指派於各校區間輪調。 八、待 遇:依本校「專案工作人員管理要點」薪資支給標準敘薪,專任助理比照「約用組員/約用技術員」或「約用專員/約用技術師」敘薪標準,月支數額為新臺幣31,730元~40,000元,依據學歷及養殖相關經驗支給。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九、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 意者請至網址(https://reurl.cc/YE5m2l)或至本校人事室網頁下載並填寫「本校專案工作人員應徵報名表」,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前報名表電子檔,併同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相關工作證明等佐證資料影本傳送至黃榮富教授信箱(jfhuang@nkust.edu.tw)或郵寄至811高雄市楠梓區海專路142號水產養殖系 黃榮富教授收,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二) 資格符合本校需求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視實際需要,擇優備取人員1-2名,自甄選錄取公告起三個內有效。 (三) 本案採隨到隨辦方式:徵才公告刊登期間如有適當人選,本單位得隨時安排面試,面試後如已確認錄取人選,得提前截止徵才。 (四) 聯絡電話:用人單位:07-3617141轉(23703),水產養殖系吳佳蓉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