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消防署 徵求 科員~2025-04-24

徵才機關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警正4階至警正3階
職稱 科員
職系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4-南投縣
有效期間 2025-04-21~2025-04-24
資格條件 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警察官合格實授警正4階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採購人員資格且曾辦理採購業務資歷5年以上並具工程管理、防救災業務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訓練中心設施安全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聯絡E-Mail robin50104@nf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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