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消防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或警正4階至警正3階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消防與災害防救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5-04-21~2025-04-24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警察官或消防與災害防救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具警察官合格實授警正4階或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三、具採購人員資格且曾辦理採購業務資歷5年以上並具工程管理、防救災業務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訓練中心設施安全科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竹山鎮大公街100號 |
聯絡E-Mail | robin50104@nf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自傳及聯絡手機電話,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包括身心障礙手冊、相關執照或證照等證件影本)完整上傳。 二、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至多5名通知面試;本職缺列至多候補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聯絡電話:(02)8196-6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