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以約僱4等250薪點支薪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4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4 |
資格條件 |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衛生技術相關科系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三個月以上或一年以上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1. 辦理各項衛生稽查及相關行政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157號。 |
聯絡E-Mail | kchd1120703@mail.kl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所送資料不齊全或上傳文件不齊全,又或未符資格者,本局得不予受理。 2. 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一)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如附檔(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請勿空白,且該頁下方填表人處請親自簽名後,掃描檔案,再上傳) (必要附件)。 (二)最高學歷證件(必要附件)。 (三)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必要附件) (四)其他:與應徵工作相關證照或檢定證書、勞保投保證明、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3. 甄試: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如報名應徵人員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未獲面試或未經錄取者,均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4.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5.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電話或E-mail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6. 聯絡電話:(02)24230181轉1121賴先生。聯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食品藥物管理科顏科長分機1801。 7. 備註: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衛生技術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或約僱原因消失時,月薪約34,775元(暫以114年4月22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公告之114年待遇調整後,每點新臺幣139.1元折合率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