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動物保護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約僱5等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7,800元 |
職稱 | 約僱技士(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8~2025-05-05 |
資格條件 |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含)以上學位者,動物技術相關科系尤佳。 二、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嫻熟公文寫作且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熱忱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寵物公園維護管理業務。 二、辦理寵物公園認養宣導及推廣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巿信義區吳興街600巷109號 |
聯絡E-Mail | hv947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工作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為止。 二、本職缺月薪280薪點,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個人自付等費用。 三、請有意願報名參加甄選且符合前述各項資格條件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提供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之平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填寫完整履歷資料內容,並將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等掃描成PDF檔合併上傳為附件,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者,無法完成系統報名)。 四、報名文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合於初審條件者將於近期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達80分以上者方得錄取;另視本次甄選成績,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增列備取2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資格不合者、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