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A630230)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4~2025-05-07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專科以上財務、經濟或會計等相關領域畢業者。 2. 嫻熟Microsoft office之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3. 思慮敏捷,具積極主動之工作服務態度與溝通協調能力,工作配合度高。 4. 約僱人員自報到日起須簽署利益迴避自律公約,願遵守本人及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被本人利用名義交易者於本人任職期間,絕不從事上市、上櫃、興櫃公司股票、指數股票基金、具股權性質之衍生性商品及個股認購之買賣行為。 |
工作項目 | 辦理財務管理、投資運用等相關業務,及其他綜理業務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機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3樓)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3號 (玉衡樓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檢具文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身分證影本(A4直式橫書,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末頁請簽名),並於114年5月7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玉衡樓2樓)儲金管理組林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投資管理科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82367507林小姐。 2. 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退件、不通知。 3.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如代理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約,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 本職務月支報酬參照「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按其所具資格條件以五等280薪點起支,折合新臺幣38,948元(尚須扣除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等自行負擔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