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航空城工程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A620060) |
職系 | 景觀設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4~2023-06-01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外補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3.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景觀設計職系同職組或視為同⼀職組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之景觀公園綠地等規畫、設計、審查及出席有關之會議等業務。 二、辦理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規劃設計及施工相關業務之執行。 三、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都市設計審議有關業務。 四、桃園航空城計畫區段徵收工程都市文化資產審議相關業務。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園區中華路298號(桃園市政府航空城⼯程處) |
聯絡E-Mail | 10100743@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式: 1.為配合⾏政院⼈事⾏政總處推動⼈事業務無紙化,現職⼈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式辦理。 2.請⾄⾏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務】,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1)現職派令、(2)最近1次銓審函、(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4)最⾼考試及格證書、(5)最⾼學歷證書、(6)⾝分證正反⾯影本、(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全⺠英檢或其他英語檢定證書或採購證照等(無者免附)。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註記資料正確無訛並簽章,未完整上傳前述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試甄審,時間、地點另⾏通知,資格不符者恕不退件。 三、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 並以遞補同職務列等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若未獲通知⾯試及未獲遴⽤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本職缺實際從事工程業務者,得依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支給專業加給。 五、聯絡電話: 03-3867400分機4244,徐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