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技工 |
官職等 | |
職稱 | 技工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8~2025-06-30 |
資格條件 | (一)身心健康、無法定傳染疾病。 (二)須現於中央行政機關學校服務之現職工友(含技工、駕駛)。 (三)具有廚師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者。 (四)曾犯妨害性自主罪、性騷擾罪,經緩起訴處分或有罪判決確定,得取消進用資格。 |
工作項目 | (一)菜單配菜、送菜整理、三餐點心煮食及便當分送、分菜。 (二)環境衛生及廚具、水溝清潔維護及消毒。 (三)冷藏設備及鍋爐廚具設備安全檢查。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巿光華里123號 |
聯絡E-Mail | ph171@phsch.mohw.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附證件: (一)工友(技工、駕駛)履歷表1份(如附件1)。 (二)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證明書)。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四)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1份。 (五)相關技術執照(廚師證、丙級以上中餐烹調技術士證照)或其他工作資歷證明文件(無者免附)。 (六)最近3個月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1份,【含血液(CBC)、生化常規檢查、尿液常規檢查、胸部X光檢驗、B型肝炎(抗原抗體)、A型肝炎(抗原抗體)、糞便檢驗(阿米巴痢疾、桿菌性痢疾及寄生蟲、傷寒)】,未符合者,得取消進用資格。(到職日檢附) 二、有意願移撥者,一律以通信報名,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30日止,以掛號郵寄澎湖縣馬公巿光華里123號衛生福利部澎湖老人之家行政室,並請於信封註明「參加技工(廚司)甄選」以郵戳為憑或由服務機關函送本家。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通知參加面談甄選,經甄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關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錄取人員依本家通知到職任用,資格不合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 四、薪資待遇:依各機關技工工友工餉表及個人服務年資等相關規定辦理。 五、本家行政室電話:(06)9217056#137聯絡人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