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教育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人員 |
職系 | 社會工作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7~2023-07-14 |
資格條件 | 1.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具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並曾從事社會工作相關之工作經驗2年(含)以上者。 2. 需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powerpoint等)。 3. 具服務熱忱、積極、學習能力強。 4. 無雙重國籍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 5. 未曾受懲戒或刑事處分,品德操守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一、學生輔導與兒少福利與權益相關業務: (一)學生學習權益之維護及學業適應之促進。 (二)學生及其家庭、社會環境之問題評估、介入及資源轉介服務。 (三)提供教師、學校及家長輔導專業諮詢及協助。 (四)參與學校輔導工作與跨局處合作之推展。 (五)涉及學生輔導或兒少與社會福利、兒少保護類法令之業務處理與跨局處合作事項。 (六)接受教育局與督導人員之督導及統籌調派協助學生輔導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220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教育局特殊教育科 |
聯絡E-Mail | AM3925@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條件且有意任職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應含簡要自述、學歷、經歷、專長等,並親自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僅供身分查驗使用)。 3.最高學歷證件。 4.與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相關證明文件。 5.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 ※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二)報名方式:請於112年7月14日(含當日)前(郵戳為憑),寄送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1樓,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殊教育科劉先生收。 ※信封請加註「應徵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資料不齊或逾期報名者均不予受理。 (三)甄審通知: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後,從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經錄取者,通知當事人,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件。 (四)本次徵才得列候用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次遴選公告,將同步公告於本府網站、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及「新北市政府教育局友善校園資源網」。 備註: (一)聘用期間:自到職日起112年12月31日止(得續聘。) (二)薪資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及「聘用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 」以328薪點起用,月支報酬新臺幣 44,280元。 (三)聯絡電話: (02)29603456分機2644,劉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