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科員~2023-07-12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地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5~2023-07-12
資格條件 (一) 大學(專)畢業以上。
(二)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或經銓敘機關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並具有地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且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 具土地行政或財產管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大同區及文山區各級公立學校用地取得與財產管理事項。
(二) 社教機構(動物園)財管業務。
(三) 地價稅業務。
(四) 所屬機關學校不動產被占用案件列管。
(五) 土地徵收取得未依計畫使用專案。
(六) 土地徵收或購置逾15年未辦理產權登記專案。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4樓北區)。
聯絡E-Mail boe22@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
1. 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應徵(現職公務人員一律採線上應徵方式,由系統自動產製公務人員履歷表,非現職人員請另行檢附)。
2.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最近派令及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等資料影本紙本郵寄至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張絜茹科員收,並請主動洽詢承辦人確認文件已送達,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2,信封請註明「應徵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校產股科員」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本局將通知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如須補件請於通知次日下午5時前補件,逾期未補件不予受理報名)
(二) 本職缺經初審(書面審查)依專業能力擇優擇期通知甄試,不符需求者恕不退件與函復。依甄選成績擇優錄取,甄選成績未達80分不符本局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與函復。
(三) 本次徵才得列備取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每月薪資按銓敘審定資格,依現行公務人員給與簡明表支給(請參閱https://www.dgpa.gov.tw/information?uid=15&pid=10889)。
(五) 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工程及財產科校產股周股長,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6409。
(六) 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族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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