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徵求 約僱人員~2023-07-11

徵才機關 新北市樹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三等約僱人員(役政災防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正取:1 名 ;備取:1 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7-04~2023-07-11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具有基本電腦操作能力。
3.能配合業務加班。
工作項目 1.役政業務。
2.協辦災防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意者檢具以下資料逕寄新北市樹林區鎮前街93號樹林區公所人事室吳小姐收或親送本所1樓服務台(112年 7 月 11 日截止收件並以掛號郵戳為憑,信封請註明應徵【役政災防課辦事員職務代理人】):1.甄選報名表(可至新北市樹林區公所網址→http://www.shulin.ntpc.gov.tw/徵才/下載檔案-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機車駕照影本(若有請併附)。 (上均A4格式),工作內容問題請電洽役政災防課楊課長,電話:(02)2681-2106分機1201。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一、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機關學校自行遴補非編制人員公開甄選作業規定」,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請務必於應徵資料中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以便通知參與面談。如無法聯繫者後果請自行負責,面談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如人選均不適當,本所得以從缺,經甄選錄取者,由本所另行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
二、資格不符、未獲面試通知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應徵資料恕不退還,請勿寄送正本(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職缺為辦事員職務代理人,220薪點,每月薪資新臺幣28,534元。
五、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2年11月29日止(或被代理人申請提前銷假前1日止)。
六、面試應備下列資料:
1.請使用Power point ,製作個人自傳簡報。
2.簡報頁數以 5-7頁為原則。
3.內容請包括以下:
(1) 基本資料:包括姓名、生日、學經歷…等個人資料。
(2) 家庭背景、個性、長期的興趣。
(3) 求學經過、學校所學的專業簡單描述。
(4) 對所應徵職務之了解及看法。
4.筆記型電腦 (Windows 7,Office 2010) 、投影機由本所準備。
5.請參加面試人員將上述『個人自傳簡報 』檔案, 自行製作完竣後,儲存於隨身碟;面試時現場由本所代為傳輸於筆記型電腦及現場進行操作。
七、本簡章規定有未盡事宜,本所得另補行規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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