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組長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14~2025-09-26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含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或公務人員薦任升官等訓練合格,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或依「職組暨職系名稱一覽表」規定得調任文教行職系,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含)以上且未受轉調限制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1條所定情事,並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 三、具擔任主管職務經驗。 四、具博物館或文化藝術類館舍經營經驗,如有新聞行銷、媒體公關相關經驗者尤佳。 五、具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且熟諳公文寫作及電腦文書軟體操作。 六、近5年年終考績需3年甲等,2年乙等以上。 七、能配合業務及活動需要加班,並需配合本館假日輪值。 |
工作項目 | 一、綜理本館行銷企劃組相關業務(博物館行銷及商品開發、文化商店營運、新聞媒體公關、館刊出版等事項)。 二、督導屬員辦理本館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200號(新北市立鶯歌陶瓷博物館) |
聯絡E-Mail | at7751@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應徵方式: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應徵無紙化作業,請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依職缺應徵步驟完成線上報名手續(按:另請於該系統上傳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其他專長證件掃描檔)。 (二)應徵前請務必檢視各項人事資料(例:聯絡電話)是否正確無訛,以免影響個人權益(按:公務人員履歷表需填寫自傳)。 (三)所附證件掃描檔如為偽(變)造者,其行政及刑事相關責任應由應徵者自負。 二、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若干名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予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得予從缺。 三、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為限。 四、聯絡電話:(02)86772727分機588,人事室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