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幫工程司 |
職系 | 建築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1~2025-04-25 |
資格條件 |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 國內外大學及專科以上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營建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 (二)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含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含升等考試),並具建築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且銓敘審定薦任第六職等(含以上),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建築物施工管理、使用執照核發、土資場及營建剩餘土石方管理相關業務及交辦專案性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營造施工科(臺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 |
聯絡E-Mail | miller3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政策,本案採線上作業應徵方式報名遞件【倘上傳資料不齊或未以線上報名而逕寄紙本履歷資料等,恕不受理】。 (二) 請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欲應徵之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點選「確定」 進行登入,首先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登打簡要自述,再至「應徵職缺」授權本局於甄選期間得調閱履歷,最後至「我的應徵」上傳附件。 (三) 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4年4月25日下午5時前至ECPA事求人系統線上報名,並檢附下列資料且合併掃描成1份 PDF 檔後上傳(恕不接受紙本投遞),未於期限內上傳或上傳不成功,視同未報名: 1、現職派令。 2、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各項專業證照或證書影本(如英檢、採購證照,如無免附)。 其他: (一)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依規定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經通知補件未如期繳交、以及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 (二) 如有112年2月15日修正施行之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所增訂在限制轉調期間為親自養育3足歲以下子女之情事者,請於報名時併同檢附相關證明文件(例如:得提供子女戶口名簿、兒童健康手冊、各項篩檢紀錄及預防解種紀錄、住居所在地里長開立之居住證明等相關文件,證明子女實際居住地)。*其餘資格審查如需證明文件將另行通知。 (三)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及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四) 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名額1名外,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註: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第3條第3項) (五) 本案聯絡人:人事室黃先生;電話:04-22289111#65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