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七等 |
職稱 | 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4~2025-04-28 |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惟本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關懷訪視員督導者其科系不受限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 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4 年以上者。 2.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 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並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 2 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 | 1.協調督導精神疾病與自殺防治個案關懷訪視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對本開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4月28日前檢具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學經歷證件各1份(以上資料請以A4格式裝訂),逕寄:「新竹市衛生局收(地址:30041新竹市中央路241號10-12樓)」,信封請務必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約聘關懷訪視員督導」及日間聯絡電話,收件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局進行書面審查評分或視實際需要擇優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及未經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聯絡電話:03-5355191轉500陳小姐。 二、本次公開甄選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薪酬:七等344-八等472薪點。 四、工作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