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1-嘉義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07~2025-05-12 |
資格條件 | (一)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 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規定等情事。 |
工作項目 | 協助藝文推廣科各項業務、文化部地方文化館計畫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縣文化觀光局(嘉義縣太保市太子大道158號) |
聯絡E-Mail | sophie5829720@gmail.com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資格有意願者請檢具約僱人員履歷表(簡式履歷表如附檔)、國民身分證(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請影印於A4同一面)、最高學歷證件、 相關工作證明文 件、專業證照等相關資料,以上請均以A4規格影本並 依序裝訂,於徵才截止日下午17時前逕送或郵寄送達「嘉義縣太保市 太子大道158號,嘉義縣文化觀 光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與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電話:05-3628123 分機218。 (二)1.資格符合者,本局逕書面審查資歷或擇優通知面談,不合適者或未獲 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2.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得予從缺。 (三)1. 待遇: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與該辦法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行政院所定薪點折合率之規定支薪(五等一級280薪點,每 月薪資折合新台幣38,948元)。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計畫執行結束止(契約至114年12月31日止),惟如僱用期滿、僱用原因消失或經費來源不足即無條件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