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聘用人員(諮商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29~2025-05-02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領有臨床心理師證書(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 2.科系要求: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證明文件)。 4.工作經驗:詳如上述學歷要求。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普通)、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1.提供社區民眾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並協助連結、轉介及轉銜其他社區服務資源。 2.參與中心個案討論會及跨網絡聯繫會議。 3.配合社區辦理社區心衛中心心理健康衛教講座。 4.配合執行有關社會安全網心理業務相關交辦事項。 5.工作時間:日班自8 時至17 時時(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夜間、假日出勤)。 6.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7.核薪方式:月薪(依照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核定,月薪46,018元(薪點328)、每月風險工作補助700元。) 8.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 |
工作地址 | 三、工作地址:(工作地點所處位置、地址等資料說明。)(若說明太多時,請地址務必放在最後。) 1.依業務需求須接受本局工作地點調動。 2.工作地點: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及分區社區心理衛生中心(包含豐原區、西屯區、東區、潭子區、太平區、大甲區等新設分區) |
聯絡E-Mail | m01112@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方式: 一律書面報名,於114年5月2日前(郵戳為憑)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林小姐(#102)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諮商心理師」。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並依順序裝訂俾利審查): (1)履歷表含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並說明對業務規劃、如何精進或期許等內容】。 (2)國民身分證影本(須正反面影印)。 (3)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4)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與應徵職務相關)。 (5)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6)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工作經驗計算至114年5月2日止(需由服務機關開立之工作證明,工作內容須敘明,請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 3.甄選方式: (1)書面審查資格符合後,擇優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及地點另以電話通知,請務必留下正確聯絡方式。 (2)本職缺歡迎身心障礙身分者投遞,如經評估得以勝任職務,將優先錄取具身心障礙身分者。 (3)甄選錄取人員名單將公告於本局網站。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由備取人員遞補(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5個月內有效;如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或5個月內離職,得通知備取人員遞補)。 (4)若書面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若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涉及刑責者,應試者自行負責。 4.其他: (1)本公告內容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本局得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2)聯絡方式:承辦人—林小姐(04)25155148分機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