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3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 有效期間 | 2025-09-30~2025-10-07 |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建築、土木、營建相關科系畢業者。 |
| 工作項目 | 違章建築查報、拆除、勘查認定、相關檢舉申訴案件處理及上級交辦事項等業務。 |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
| 聯絡E-Mail | y1215@k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僱用期間:高雄市政府核准發文日至為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待遇:280薪點(280 × 139.1=38,948元) 報名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填寫自傳,並於「填表人」欄位親自簽名)、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證件影本(文件請一律以A4大小提供,影本各頁均請標註「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或蓋私章)。履歷表首頁請註明應徵職務「約僱人員」,於徵才期限內將報名資料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444高雄市鼓山區鼓山一路53巷111號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違章建築處理大隊 人事室收」(資料袋上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 注意事項: 一、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或逾期遞送(郵戳為憑)者恕不受理報名,本大隊不另行通知。資格條件經本大隊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者不予退還)。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除取消資格外,如涉及相關法令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本次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6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並以遞補與本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三、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報名事宜聯絡人:楊小姐-電話:07-3368333#5658 工作內容聯絡人:吳組長-電話:07-5618712#101;吳組長-電話:07-5619080#201 其他: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