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六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0~2025-03-26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文化行政相關工作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3月26日(三)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科室、職稱(例如:應徵「A-文化資產科-聘用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3月28日(五)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4年3月31日(一)下午1時20分至本局3樓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聘用期間:六等聘用人員(職代)280薪點月薪37,800元(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聘用期間自簽准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如年底通過考核,續聘至115年6月5日止(但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則無條件解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