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徵求 聘用職務代理人~2025-03-26

徵才機關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聘用六等280薪點(月薪37,800元)
職稱 聘用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5-03-20~2025-03-26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
2.且具汽(機)車駕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文化行政相關工作90%。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工作地址 桃園市政府文化局(桃園市縣府路2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採郵寄方式報名:請檢附報名表件於114年3月26日(三)下午5時前(非以郵戳為憑)寄(送)達本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21號3樓桃園市政府文化局人事室收,逾期寄達、表件不齊或未用本局甄選報名表者恕不受理報名,另請於信封右上方註明應徵之編號、科室、職稱(例如:應徵「A-文化資產科-聘用職代」)及白天連絡電話(若未標明應徵之編號,本局逕行依專才甄選),簡章及報名表請至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 訊息公告-事求人自行下載列印使用,如有疑問請洽人事室電話: 03-3322592#8033。
(二)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名單於114年3月28日(五)中午12時前,刊登於本局網站首頁(https://culture.tycg.gov.tw/)最新消息,符合面試資格者將通知其面試,請於114年3月31日(一)下午1時20分至本局3樓會議室報到。
(三) 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局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5個月,自本局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薪資及聘用期間:六等聘用人員(職代)280薪點月薪37,800元(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聘用期間自簽准之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如年底通過考核,續聘至115年6月5日止(但留職停薪人員提早復職,則無條件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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