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 徵求 副處長~2025-03-27

徵才機關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簡任第11職等
職稱 副處長
職系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5-03-24~2025-03-27
資格條件 (一) 現敘簡任第10職等且合格實授滿3年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具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歷。
(三) 最近5年(108年至112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
(四) 曾任中央機關或地方政府一級單位副主管以上職務經歷者尤佳。
(五) 具海洋空間規劃、海洋生物及非生物資源管理永續利用、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工作項目 襄助督辦海洋空間規劃、海洋生物及非生物資源管理永續利用、海洋產業發展等工作。
工作地址 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聯絡E-Mail sh008008@o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3月2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7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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