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海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 | 副處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24~2025-03-27 |
資格條件 | (一) 現敘簡任第10職等且合格實授滿3年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 具國內外大學研究所碩士(含)以上學歷。 (三) 最近5年(108年至112年)年終考績考列甲等。 (四) 曾任中央機關或地方政府一級單位副主管以上職務經歷者尤佳。 (五) 具海洋空間規劃、海洋生物及非生物資源管理永續利用、海洋地方創生與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形。 |
工作項目 | 襄助督辦海洋空間規劃、海洋生物及非生物資源管理永續利用、海洋產業發展等工作。 |
工作地址 | 海洋委員會海洋資源處(高雄市前鎮區成功二路25號4樓)。 |
聯絡E-Mail | sh008008@o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4年3月27日前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聯絡方式:07-3381810分機261717盧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