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250薪點(32,425元) |
職稱 | 約僱戶籍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02~2023-05-09 |
資格條件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形,具有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並能配合本所業務需求輪(值)班者,具戶政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辦理戶政櫃檯綜合受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 |
聯絡E-Mail | ck-wuchiuchi@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2年5月9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最高學歷影本。(2)身分證影本。(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等文件,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應徵人員面試結果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二、本案係本所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之職務代理人員,期間自甄選結果核定實際到職日起至112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 三、約僱薪點:250薪點(新臺幣32,425元)。 四、聯絡電話:(02)25942569轉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