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桃園市楊梅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05~2025-11-11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行政文書、溝通協調及團隊合作之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
| 工作項目 | (一)藝文及客語推廣業務。 (二)網頁資料維護更新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 |
| 聯絡E-Mail | 10017321@mail.tycg.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約115年10月)。 二、月薪: 38,948元(約僱人員五等280薪點進用)。 三、請將簡歷表(需貼上相片;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箱、現職、工作經歷及年資)、身分證正反面、自傳、畢業證書、證照、受訓證書(證書、證照請附影本資料)寄桃園市楊梅區大成路2號楊梅區公所人事室收(郵戳為憑)。另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人文課約僱職務代理人職務,未註明欲應徵之職缺者,視為資料不符。 四、視報名情形本所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因資格不符或因面試未錄取而欲取回履歷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俾便寄還。 五、本所得擇優錄取正取2名,備取4名,甄選結果將於市府核定後公告於本所網站最新消息項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