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約僱250薪點(折合新臺幣34,775元) |
| 職稱 | 職務代理約僱助理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1-12~2025-11-19 |
| 資格條件 |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電腦操作WORD及EXCEL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撰寫文書實務經驗。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及有公務機關職務代理實務經驗者尤佳。 四、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
| 工作項目 | 一、本局所屬機關學校首長差假、議會請假、慶典活動派遣、查勤等案件之擬辦。 二、信義、萬華、中正區局屬機關學校考績案件之擬辦。 三、本局暨所屬信義、萬華、中正、松山、南港區機關學校公教人員服務獎章之請頒及市立各級學校校長獎懲案以及校警、工友考核法規之擬辦。 四、本局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兵役緩召、逐召案件之擬辦。 五、本局暨所屬機關學校校長領導卓越獎、優秀工友表揚案件之擬辦。 六、本局八科(不含學前教育科)每月加班時數審查。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人事室)。 |
| 聯絡E-Mail | bu7142@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報名日期及地點: 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19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應繳表件: 一、履歷表(含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民身分證影本。 三、個人自傳約300字,請以A4紙張繕打或正楷親自書寫,內容包括: (一)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二)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三)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僱用期間: 一、預定自114年11月15日(依本局實際通知日為準)至114年12月26日止。 二、錄取人員僱用期間如僱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相關資訊詳如附件甄選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