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3等約用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替代人力(220薪點,28,534元) |
職稱 | 約用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替代人力)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5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定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熟悉Word、Excel基本技巧,電腦打字使用微軟Windows內建輸入法。 (三)具服務熱忱,願依機關需求派駐需用地點(臺南監理站)。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一)使用牌照稅徵免作業。 (二)違章案件作業。 (三)使用牌照稅與違章臨櫃服務。 (四)外派駐點。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或原留職停薪約用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於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工作地址 | (一)應檢具證件:(請於影本右下角親自「簽名蓋章」,並註明「與正本相符」。) 1.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全球資訊網/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 4.英文檢定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二)意者請於112年7月5日前備齊上述資料,請將您的簡歷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掃描電子檔email至承辦人信箱,主旨請敘明應徵「約用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替代人力)」(請務必以電話確認是否依限寄達),以完成報名程序。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函復。(四)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工作地址:臺南市東區臺南監理站 |
聯絡E-Mail | alphafang@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蘇小姐 06-2160216#1253 電子信箱:alphafang@mail.taina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