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專案助理(產業發展科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5-05-21~2025-05-29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服務熱忱、品德良好,工作態度積極。 三、具撰稿、文書,電腦處理及溝通能力且能獨立作業。 四、曾任公部門或相關經歷、具地政經驗為佳。 五、具備汽(機)車駕照者。 六、具原住民身分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督導、彙辦及檢核公所提報之超限利用處理計畫進度及內容。(包含計畫進度跟催、檢核土地清冊、現勘處理情形、移請主管機關解除列管、「原住民族土地網際網路土地管理資訊系統」之勘(清)查資料是否符合規定,並每季抽查公所辦竣之工作目標土地。) 二、配合公所及相關主管機關土地會勘(常需駕駛公務車至復興區現地會勘)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每月新臺幣3萬4,763元。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
聯絡E-Mail | 10064327@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以下資料:(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一)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簡歷表(如附件),並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郵件傳送電子檔至本局電子信箱(10014500@mail.tycg.gov.tw)。 (二) 簡歷表需貼照片,履歷表需提供簡要自述(含經歷及專長),並應親自簽名。 (三)最高學歷證件、汽(機)車駕照及相關工作經歷影本。 (四)男性需檢附免役或役畢證明影本。 (五)倘具原住民身分且考取中高級以上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者得依以下級別支給專業加給:中高級加薪2,000元、高級加薪2,500元、優級加薪3,000元。 二、工作待遇為每月新臺幣3萬4,763元,進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止,如115年原住民族委員會仍有補助本計畫,且114年考核成績優良,方能續僱。 三、請於114年5月29日前將參加甄選資料送達本局產業發展科,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原住民保留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約用人員」及日、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絡電話:03-3322101分機6688温助理員。 五、本次徵才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職缺或職務性質相近、職責程度相當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