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6等4階 |
職稱 | 約聘諮商心理師 |
職系 | 無 |
名額 | 5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5-05-19~2025-06-16 |
資格條件 | 一、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具諮商心理師職業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具備精神疾病基礎知識(修習變態心理學或具醫療機構實習、工作經驗)者尤佳,得採認實習經驗,並折抵1年工作經驗;曾擔任關懷訪視員者,每2年年資得折抵1年工作經驗。【6等5階,344薪點】。 二、領有諮商心理師證書,惟尚無工作經驗者,暫以【6等4階,328薪點】先予聘用,任用期滿1年後,再循是類人員支薪標準及工作內容辦理。 三、具電腦基本操作處理能力且領有小客車駕照及具交通工具尤佳。 四、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1項與機關長官或單位主管有配偶及三等親以內之關係規定情形;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 五、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規定情事之一者,不得報名;如經錄取,撤銷其錄取資格。(備註:具有身障手冊者一併檢附) |
工作項目 | 一、參與心理衛生工作之規劃、執行及評估。 二、辦理特定人口群或場域之心理衛生促進活動。 三、提供心理諮詢、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 四、提供災難事件民眾或救災人員紓壓講座、心理急救及心理重建服務。 五、提供社區精神病人、自殺企圖個案及家屬心理衛生諮詢、評估、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療等相關服務;必要時進行跨團隊需求評估,提供個案整合性外展服務。 六、連結、轉介及轉銜其他服務資源。 七、參與個案討論會及網絡聯繫會議。 八、登載個案評估及服務紀錄,並依相關規定保存。 九、中心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依業務派駐本縣斗六市、二崙鄉、東勢鄉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辦公。 |
聯絡E-Mail | yls933@ylsh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線上作業,請確認履歷表內容無誤,並將上述檔案檢具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經歷證件掃描電子檔分別上傳。 二、聯絡電話:05-7002153,林小姐。電子信箱:yls933@ylshb.gov.tw。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