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19~2025-03-25 |
資格條件 |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電機工程職系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技佐職務任用資格人員(不含具警察官任用資格人員及警察機關現職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各外勤單位警用無線電設備維修與品管。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臺北市中正區延平南路96號10樓 |
聯絡E-Mail | bp448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工作內容相關:機務組:朱組長,02-23318878。 (二)職缺公告相關:人事機構:藍人事管理員,02-23119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