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佐理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2-24~2025-03-05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以上法律相關科系畢業者。 2.做事認真負責,具表達及溝通協調能力。 |
工作項目 | 1.營業秘密判決研析等相關事項。 2.本局個資保護政策之執行。 3.採購契約審核。 4.其他法律事務等綜合性業務。 |
工作地址 | 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近臺灣大學後門口、捷運木柵線科技大樓站)。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職稱及員額:約僱佐理員(職務代理人)、1名。 二.待遇:月支工作報酬約新台幣37,800元(代理期間自即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增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所遺職務);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支全薪。 三.報名方式(含報名應送文件及甄審方式): 1.意者請檢附下列相關文件影本(錄取報到時檢視正本),信封上請註明應徵「國法室法務科約僱佐理員(職代)」,並於114年3月5日前(一律以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其他方式報名如親送、宅急便或逾期遞件均視同無效),以掛號郵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人事室任免科潘小姐收(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辛亥路2段185號30樓)。 (1)新進聘(僱)用人員甄選報名表(含自傳),表格逕至下方下載或請於本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最新消息/徵才快報 項下下載,末頁並請簽章。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包含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投保資料表或明細、服務機構所開立之在職證明、離職證明、相當職位之薪點或職等證明等,並請服務機構加註工作部門、職務內容及服務期間),無則免附。 2.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視成績擇優錄取並公告於本局網站,資格不合、未獲通知面試及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官網。 3.本職缺係辦理本局職缺申請分發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所遺業務,經甄試錄取後,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不及格者不予僱用,試用成績及格且僱用期間評核表現良好者,得續僱至114年高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僱。 四.甄試注意事項: 1.錄取人員須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違反或虛偽不實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2.報名所附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證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僱用者,逕予解僱,涉及刑事者,移送檢察機關處理。 五.聯絡人:人事室潘小姐,電話:02-23767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