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徵求 約用人員~2025-03-12

徵才機關 國立臺灣交響樂團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5-02-27~2025-03-12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已取得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
2.具有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1.本團空調、機電、消防系統等運作、維護及委外廠商之履約管理相關工務行政作業。
2.人力支援及交辦事項。
3.可配合業務需要排班及加班。
工作地址 本團(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2號)
聯絡E-Mail p133@ntso.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採紙本掛號郵件報名或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線上報名,郵寄收件地址:41341 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2號「國立臺灣交響樂團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室技術助理」。
二、請檢具下列資料一式七份(影本),並依序裝訂成冊(請於本團官網-最新消息下載簡歷表及公務人員履歷表,填妥並檢附相關文件):
(一)簡歷表(請將ODF電子檔寄至p133@ntso.gov.tw彙辦)。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黏貼照片與填寫自傳,並將將ODF電子檔寄至p133@ntso.gov.tw彙辦)。
(三)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學士(含)以上學位證書影本。(正本於面試時查驗)。
※以國外學歷報名者,請檢具下列學歷證明文件:
1、經我國駐外使領館、外交部授權機構、國內地方法院公證處或各地方法院所屬之民間公證人驗證之國外學校「學位證書與學位證書中文譯本、」等2項文件。
2、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
(五)工作經歷相關證明文件(請註明服務職稱與起訖日期)。
三、報名期限:
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2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除初審合格本團擇優通知面試者外,餘不另通知。
四、起薪:新臺幣35,910元(266薪點,每點新臺幣135元)起,並得視錄取人員最高學歷提敘,具碩士學歷者,可提敘二級(至276薪點)。
五、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4-23332133,信箱:p133@ntso.gov.tw。
六、視甄試成績錄取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5個月內。
七、本職缺預計114年3月17日(一)起出缺,實際到職日可面議。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